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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

2020-10-29 12:45:01来源:人民网-人民健康网原创稿

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(董童)在今日国新办举行的“十三五”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发布会上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于学军表示,国家卫生健康委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工作,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切实严格依法履职,强化权力监督,不断加强制度建设,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。

首先是以良法保障善治,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。卫生健康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,特别是大家都十分关注的重要的法律,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,立法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,终于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出台了。此外,《中医药法》《疫苗管理法》相继出台。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、综合性的法律,这部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原则,着力“保基本”,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,着力“强基层”,坚持以基层为重点,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建设,着力“促改革”,将医改中行之有效的像分级诊疗、医联体建设等这样的经验上升为法律。同时以法律形式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根本宗旨,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,发展医疗卫生技术,完善健康促进措施,完善药品供应和资金保障,加强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,为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。

其次是强化和创新卫生健康监管,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,开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监管,推进卫生健康系统“互联网+监管”的系统建设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卫生行政执法人员“进一扇门、查多项事”,整合监督检查事项,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提高卫生执法的效能,推进“三调节一保险”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体系建设,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,医疗纠纷人民调解、医疗风险分担工作,形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。

最后是简政放权,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,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。取消了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,放宽市场准入,比如社会办医、区域总量、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,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,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,全面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,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诊所设置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,简化办事流程,缩短办事时间,推进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,义诊备案等事项全程网上办理,着力解决群众的“操心事”、“烦心事”。

“下一步,我们将紧扣法治中国、健康中国建设大局,做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法的促进,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。特别是要做好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,努力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。”于学军说。